书名 : 施秉县志1991-2010
作者 : 贵州省施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中国文史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17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施秉县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客观的记述,注重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
二、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于1991年,下迄2010年。为反映事物发展全貌,体现志书系统性并与前志科学衔接而适当上溯,对一些连续性的工作记述到工作完成时止。同时,依据新的研究成果个别历史事物内容的记述超越本志断限。对前志的遗漏,采取“暗补”的方式,尽可能地弥补完善。
三、本志行文以志为主,兼有述、记、叙、传、图、表、录、注等表达方式。采用篇、章、节、目四级编排,有些条目延至子目,融文、表、图于一体。
四、本志使用字体,为国家统一使用的中文简体字。部分章节中有苗族中部方言语言文字,个别外来词汇使用英文缩写字母,以求准确表达。
五、本志计量单位的使用,根据各历史时段使用计量单位的不同,分别执行1949年9月以前计量单位、1949年10月1日以后法定计量单位和1984年2月27日以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各种数据的使用,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的,以专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原始资料数据为准。
六、本志纪年分三种方式记录:清朝及其以前纪年,沿用汉语历史纪年并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中华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并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对各级党政机关史料、社会民间资料的选录、择录,均以能准确反映和记录历史为前提条件。
八、本志人物卷,坚持生不立传、本籍为主、兼顾外籍、当代为主、正面为主的原则,不拘地位等级,唯求业绩及对社会影响较大,符合本志要求者,在自愿前提下,均可收录。收入本志的人物按类别分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名录3个部分。人物传编排以去世时间为序。人物名录、专家学者列施秉籍副县级职务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乡友、施秉籍博士生。
九、专用词语:“撤并建”,指1992年县内机构改革时撤区、并乡、建镇;“文化大革命时期”,指1966-1976年;“天保工程”,指1999年8月25日国家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希望工程”,指1989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的,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儿童为目的的一项公益事业。
十、本志彩页的使用,坚持存史价值与风物观赏价值相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图片收录至出版前。
十一、本志是1990年出版的《施秉县志》的续志,对重叠的前志部分资料进行整合、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