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清镇市志1978-2010
作者 : 清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
出版社 : 云南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16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上下册完整 ·
凡例:
一、清镇1992年撤县设市,本志上限为1978年,下限为2010年,故定名《清镇市志》。行文时,1992年11月6日前称清镇县,1992年11月6日后称清镇市。
二、本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力求翔实地记述1978-2010年清镇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的历史与现状,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体裁。概述置于志首,统摄全书,大事记纵述史事,以明时序脉络,设专志6篇,篇下设章、节,节下设条目,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篇末为人物、附录、本志编修始末。
四、本志为《清镇县志》续志。续载前志下限以后的事项;补载、更正前志漏载、误载某些事项;简要复载前志记载后变化不大的某些事项;升格详载具有地方特色的某些事项。着重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行业特征。
五、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概述夹叙夹议,专志寓观点于记事之中。表述力求准确、朴实、简洁、流畅、合乎语法。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数据、计量单位的使用和引文注释的书写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人物篇采用传、简介、名录形式。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对国家或地方有较大贡献,对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清镇籍人物,也兼收对清镇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客籍人物,符合立传条件,上限外前志未传的收入本志。按传主生年先后为序。简介境内和清镇籍在境外有影响的知名人士。名录为获高级技术职称、获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境内任副县级、清镇籍在境外任正县级以上党、政、军人物。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载入相关条目。
七、本志除记述界定时间范围内的事物外,为保持事物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与本志相关连的事物可适当上溯和下延。为反映清镇特色优势,所设专记可记述至本志出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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