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雷山县志
作者 : 雷山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2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无篇前彩图,完整 ·
凡例:
一、本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编地方志,定名为《雷山县志》。
二、本志的编纂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中共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求实存真,详今略古。
三、本志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纵述历史,横排门类;以新的观点、新的资料、新的方法编纂,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四、本志上限自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治时起,下限为1987年。本着“立足当代,侧重近现代,因事而异地上溯古代”的原则,叙述渐次加详,因文献资料不足,不作繁琐考证。
五、本志以概述、大事记、专篇组成全书分地理、民族、党群、政权、劳动人事民政、司法、军事、国民经济管理、农牧水利、林业、工建交邮、商业,财政金融、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人物、杂志等18篇,共73章,314节。篇统章,章统节,节统目。
六、政权、党群、军事三篇,采取分期记述,以区别其政治属性;民族篇侧重记述迁徙、风情习俗、服饰、民族关系及民族区域自治、语言文字等有民族特色的部分,其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生活等由其它专篇记述。
七、入录历代职官及当代行政领导人员,只列通判、县知事、县(局)长以及县委、人大常委、人民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正副职,英雄模范列省级以上授予的,有突出成就者在章节文字内以事系人记述。
八、按“生不立传”的通例,人物志只选列在境内出生的和外籍长期在本县工作的已故的突出政界人士、著名革命烈土、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知名人士、能工巧匠等入传,对劣迹昭著、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个别影响极坏者,也酌选入志。排列先后以卒年为准。
九、使用数字以统计局上报资料为准。统计资料缺少的由有关单位提供并审定。历史上的数据以《清实录》、文渊阁乾隆《贵州通志》、民国《贵州通志》及馆藏档案为准。
十、现地名一律采用《雷山县地名志》中经过普查核定的地名。必用的古地名加注今名,高程一律为黄海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