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是习水县第一部县志,记述时问上限不限,下限至1990年底,特殊事项,设下限外专记。
二、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地记述习水的历史和现状。
三、本志继承修志历史传统,按照新编中国地方志暂行条例的规定,横排竖写,纵横结合,统合古今,详今略古。以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为序排列,设篇、章、节、目。并设“序”、“凡例”“概述”、“大事记”于卷首,“录”于卷末。
四、水志以习水现行区域为主要记述范圄。为了反映历史状况,对原属习水县的官渡填(原县城、今属赤末市)1965年前的必要史实,也予记述
五、本志用语体文第三人称记述。以纪、志、传、图、表、照、录为主要形式,以志为主,图、表随文设置,照片以集中为主。
六、本志统称的“解放前”、“解放后”,是指1950年2月1日,中共遵义地委派出的党、政代表团抵达习水县城官渡镇,接管国民党政权这一特定时限。
七、本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以近代人物和烈士、劳模为主。设传记、简介、革命烈士英名录三部介。对历史人物入志,主要视其在历史发展中的贡献与影响选录。个别阻碍历史发展的罪人也收人。立传人物,以出生年为序,烈士英名录以牺牲时间为序。
八、为突出地方特点,对全县政治、经济重大作用和影响的政治内容和经济建设项目,升格设立专第、专章、专节记述。
九、本志资料来源于部门志,省、地、县档案文献和口碑,文中一般不注明出处。注释。统计数据以统计部门为主。党代会、人民代来大会、土政、镇反、互助合作、反右、整风等资料,1965年以前接原辖区记述。
十、本志所用计量,解放前按习惯书写,解放后一律按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书写,计量单位符号、代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方案(试行)》的规定使用。
十一、本志对原鲴水县的孄”字,为方便排印,使用规范,一徫按筒化后的“习”字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