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可题的决议》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湖古贯今,系统地记述全县境内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志以现今行政区划为记述对象,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变更,仅在有关章节中反本志上限不限,下限一般为1987年,为保持事物的完整性,少数内容廷至本志脱稿时。
四、本志按照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平头列志,以编章统领,以节或目进行记述。各编之前冠以简述,挈示概貌。排列顺序为照片、编纂职名录、目录、序宦、凡例、概述、大事记、地理、人口、民族、综合经济、农牧渔业、林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邮电、城建环保、商业、粮食、财政税务、金融、党派群团、政杈政协、劳动人事、政法、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医药、社会、人物、附录、编纂始末。
五、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文为主,辅以图表。
六、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兼用记事本末体。
七、生人不立传;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亦收录少数主要活动在双柏,并有突出贡献的客籍去世人物;职官列名分别附录于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军事诸编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录至获省部(军)级及其以上表彰人员;其他有贡献的在世人物则通过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反映。
八、历史上的政治事件和建国后的政治运动,按“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依年辑入大事记和有关编章。
九、历代政府、党派、团体、职官、人名、行政区名、族名和地名等,均按当时称谓记述,必要时夹注今名。
十、各种名称、术语,以有关方面审定者为准,未经审定或统一的从习惯。记述时律用全称,有的称谓过长需要简称的,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十一、凡历史上和学术上有争论而无定论的问题,多说并列,阙疑存考,不作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