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依据,重点记述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解放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社会进程及其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
二、本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反映全县概势。专志部分以及人物,多卷排列,类为一篇,共31篇,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人物的次序排列,附录殿后。
概述,提纲挈领地勾敬苍溪自然、经济、文化、社会之大貌,为全志之纲。
大事记,分大事纪年、专题记述。大事纪年以编年体为主,画龙点睛地记述历史上影响大、意义大、作用大之大事、首事、要事、新事、奇事;专题记述,用纪事本末体,以较浓笔墨侧重记述政治、经济方面带全局性的大事、要事
专志,按以事分类,事以类从,横排纵述的原则,设置篇、章、节、目四个层次。节以下不用序号。
人物,坚持“盖棺论定”原则,生不立传。立传人物以本籍人物、近现代人物、正面人物为主。苍溪革命烈士数量大,约7000人左右,县民政部门已汇编并将陆续汇编《烈士英名录》,本志不录。
附录,因篇幅所限,仅辑录部分文献、诗词、对联等,详专志之略,补专志之阙
三、本志断限,上自191年,下迄1990年记述某些重要史实时,突破上限,适当追溯;外事侨务和其它个别史实,如政权机构换届选举、跨年度工程等突破下限。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体为主。
五、本志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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