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木观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编写,力求详今略古、求实存真,使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以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和体例写出具有时代待色的社会主义新方志。
二、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记、述、传、表、图、录等诸体。反映全县地理、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分篇、章、节三级层次,节下按需要设目。全书共26篇,112章,353节。
三、本志时间断限,上限为辛亥革命发生的1911年,有些章节需要追溯历史的,据现有资料尽可能上溯;下限一律断至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结束的1985年。
四、本志纪年,民国以前使用历史朝代纪年,并在朝代纪年后加括号注明公元年份。民国时期用民国纪年,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注明公元年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一律用公元年、月、日。
五、朝代、政权、军队、党团、职官,均按当时的定称,直书其名。
六、大事记为各门类的大事记略,按编年体排列。确需稍详交代或跨吋间较长的某些事件,设专题记述。
七、人物篇本“生不立传”原则,不为在世人立传、立表;立传人物限于断限期内的去世人物,按卒年排列;凡在世人物确有记述的事迹,按以事系人的办法在有关章节中予以记录。
八、度、量、衡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单位。地名和机构名称用当时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