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区境内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叙事立足当代,统合古今,详今略古。时间上限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以事物在辖区内的发端为起始。下限1993年,个别内容适当下延,以终记其事。
三、本志釆用条目体,以志为主,辅之以述、记、传、图、表、录、照等。按事业、事类设志和横排竖写,全志共设概述、大事记、分志、人物和附录等组成。
四、本志历史纪年使用公元纪年,夹注旧年号;解放后(1949年5月20日长安县解放)一律使用公元纪年。文中所称“建国前(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凡年代前未注明世纪的,均指20世纪。
五、对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排列以生年先后为序。入传人物以正面人物为主,收录曾对区境发展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人物。在世人物用以事系人或简记事迹的方法,加以记述。客籍人物在区贡献、影响较大者,也予立传、列表入志。
六、计量单位表达,以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标准。数据以统计部门的为准统计部门未掌握的采用有关部门的数据
七、记述用现代语体文和国家颁布的规范汉字,引用原文例外。力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八、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图书资料、区级各部门、乡、镇、办,驻区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调查走访的资料,口碑资料。一般不注明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