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全三册)·
凡例:
一、本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详今略古,突出时代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提高志书的资治、存史、教化功能,为宝鸡市的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志在记述城市与领县的关系上,采取详市略县的原则,以城市为主,以市辖行政区域为范围,努力反映全貌。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表述资料,志首设序、凡例、总述,志后设大事记、附录。主体部分分编、章、节、目等层次,横排纵述,以志为主,表、图为辅,录照为补。图照、表的配置,控制在总篇幅的5%左右。
四、全志各编排列,以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的原则为顺序。
五、本志断限,上至远古,下至1990年即第七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大事记和重要工程建设延至1995年,市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军分区领导人员表和照片延至1998年7月。
六、本志人物以市级为主。立传人物以“生不立传、本籍为主”为原则。对有重要业绩并定居本市的人物,亦予立传。凡事迹彰著的生人,散于各编,以事系人。对本籍省军级干部省级以上命名的劳动模范,集中列表记于人物编。革命烈士只列市区的名录,各县用数字说明。
七、领导人员更迭表只列市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军分区正副职领导人员名单(包括旧政权)。
八、本志采用规范的语体文,力求文风严谨、朴实、简洁。凡历史上的纪年、地名、区划、官府、职官等,均以当时的习惯称谓。历史纪年皆注明公元,历史上的地理名称均注明今地。“汧阳县”、“郿县”,统一使用国务院批准更改后的“千阳县”、“眉县”。某些出现较频且又文字多的名称,以简称代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简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某些术语使用简称,文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