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城固县志》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记述。注意应用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力争做到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使之戊为反映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一方全史。
二、本志记述本县自然和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历史和现状,统合古今,求实存真;详今略古,突出个性。上限溯源,以资料为依据;下限1990年。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表、图、录等方法表述,以志为主。卷首综述,宏观评述县情,统摄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纵贯全县历史脉络。分志,志章节目,平排门类,纵述其事,表图穿插其中。传,按“生不立传”的原则,对著名革命烈士和已故本籍名人以及在本县工作有一定影响者立传;对历史名宦、举人、进士和革命烈士、当代高级干部、髙级专家以及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均入表、录。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次政治运动和重大事件,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扼要记述于大事记和有关分志。
五、志文除引用古籍沿用文言文外,均用语体文。除少数有特定含意的繁体字继续使用外,均用简化字。
六、行政机构和官职,沿用当时习惯称谓。民国及以前沿用历史纪年,加注公元纪年;1949年后均用公元纪年。古地名加注今名。对人直书其姓名。
七、计量单位,1949年前从历史习惯;1949年后按国家计量制改革后的度量衡单位。
八、数据以县统计局统计和各专著数据为准。引用非统计局数据,均注明出处。
九、资料,来自省、地、县档案馆,部门专业志,府、县志和古籍、文物、金石、专著、报刊、调查和知情者的口碑资料。引文、辅文和特定词语均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