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本志定名为《天祝藏族自治县志》,简称《天祝县志》。
2、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组成。概述综述县情,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选择记叙天祝县境内从公元前121年至公元1988年间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大事、要事;专志横列门类,纵述史实,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民族、畜牧、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工交邮电城建、财政金融、商业、统计、工商管理、党派群团、经济制度变革政治动拨乱反正、军事、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宗教、民俗、人物,共24篇,102章,375节;附录,收录单项性的重要资料。概述和附录,不列入篇的序列,也不设章、节。
3、本志贯串古今,详今略古,上限不等,下限断止1988年底。
4、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5、本志以文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
6、专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不受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按事物性质分篇析章。层次基本为篇、章、节三层,部分节下设目,个别篇只设章未设节。
7、文体: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其余均用记叙文体,只记事实,不作评述,寓观点于材料之中。
8、历史纪年:民国以前均用旧纪年,夹注公元纪年(同一节内只在首次出现时夹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