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成县志》,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存史为目的,力求用科学方法撰述之。
二、本志采用首、身、尾三部组成之结构方式。首列概述、纪事,为全志之纲。但阅志首,便可粗识夲县史志之概略。身列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以明生存环境与人文演进、经济开发之因果。尾列金石文存、序跋、歌诗,以明县内文献之大要。
三、本志采用纲目体,以卷为纲,卷下立目、子目、细目四层次记述法。全志首、身、尾三部凡45卷。
四、本志贯通古今,略古详今,重在现、当代。下限断自1985年。但为阐述因果,部分断自1987年。
五、纪事既为本志之纲,则所载事迹,应为县内发生的关乎社会荣枯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自然诸事件。旧志昧而明,疏而多漏,舛而多误。今兹从事,补阙正误,详其颠末,力图存史以资检讨,推著以明得失。记述采用编年体,兼以纪事本末体。
六、人物志分传、简介、表三层次。列传人物仍援史家通例,但传县内既往之知名人士,在世名人则酌情列入简介;在历次人民革命中,为反对内外敌人而陨身之革命烈土和正式命名之省级模范人物列入表内。立传人物以近、现代为主,正面人物主,以活动时代和生年为序排列。
七、本志所记史、地范围,以现行成县行政区划为准。但为明了轨迹,间亦联及历史区域及其史事。
八、本志记事之历史年号,均依当时之习惯书写,但为明了中西纪年之差异,乃于括号内加注公元纪年以便检查。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之史事则概用公元纪年。历代政权、职官、地理名称,咸以当时之称谓为准。科技术语、名词、名称,以有关方面审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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