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慰想,以中国共产党笫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系统真实址记载大通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内容贯彻“贯通古今,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上限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85年底,突出记述大通解放以来的巨大变化,个事物延伸至1987年。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卷首设总述、大事记;中设28篇专志,为全志主体;后有附录四、总述综叙全县概况和特点,总摄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来体,纵贯古今,记叙本县大事要事,为全志之经。
五、专志横列冂类,纵述史实,釆取篇、章、节、目结构,以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设置,按先自然后社会,先物质启精神,先绰济基础后层建筑的顺序排列。
六、人物篇坚持“生不立传'的原觅,选择在本地区影响较大,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入传。入传人物的顺序按卒年排列。
七、附录收录旧志述略、文献辑存、艺文选录等不宜入正文而又具有科保存价值的内容。
八、纪年方法,凡中华民国以前的纪年,用朝代年号,括号注以公元纪年,新中国建立后统用公元纪年。
九、本志资料主要来自青海省、西宁市和县档案馆,对有关旧志、报刊、专著以及家谱、口碑等资料,经考证鉴别后载入,一般不另注出处。各项数据,除少数引用旧志和有关资科外,均由县统计局提供,统汁局缺的贝
采用有关单位的数字。各项数字,除注明者外,均不包括在大通的中央省、市属单位。数字表述,除专用名词、人名、地名中的数字用汉字外一律用阿拉伯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