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地记载历史。
二、本志取事断限,上自远古,下至今时。具体事类上下限不统一。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肇始,下限截止1987年,有些资料延至搁笔。重点记述1921~1987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三、本志由概述、大事记、分志、人物及附录五部分组成,志、记、传、表、录、图、照并用,以志记为主,表录为辅,图照为补。
四、各分志按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的顺序排列,分为志、章、节、目四层,采用事以类从,横列纵述的方法编写;部分分志前有概述,用以综述所志事物的概貌及与它事物的联系。
五、本志大事记主要记载有关本县的自然、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重大事件。记事以编年体为主,部分条目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办法记述。为免重复,所记大事在各分志已有者,从简;分志未记者,从详。
六、本志共设各类分志26个,其中经济类分志9个,占35%为全志主体,以反映本县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
七、本志人物志按史家通例,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只为著名革命烈士及部分有影响的已故名人(包括个别反动人物)立传;其他烈士及名宦名士分别收入革命烈士英名录和名人录;本县解放以来受过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人物入人物表。另将本县籍部分在外工作的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千部和获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收入人物表,以为现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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