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和略古详今、重在当代的原则,力求统合古今,上下贯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志卷首冠概述、大事记,卷末缀附录,正文分篇、章、节、目四层,共34篇,计161章474节。各篇按照先自然、后社会,先物质、后精神,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的顺序排列。
三、本志时限,上限起自事物的发端,下限截止事物的终结,未终结的至公元1990年(个别彩色照片例外)。
四、各篇的记述,除《大事记》为编年体辅以记事本末体外,其余一律采用横排纵述,以事为经、以时为纬的记述方法。
五、记述体裁以志为主,记、传、录并用,图、表、照片穿插其中。
六、文字记述,除部分引用古籍原作沿用文言文外,其余均用语体文,并用国家统一公布的简化字。
七、称谓、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机构、历代政府和职官、计量单位,均用当时的习惯称谓,书中对古地名括注今名,帝王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人物称谓直书其名。凡公历年月日、世纪、年代、各种数字,均以阿拉伯文书写,农历月日、习惯用语和专用术语,皆以中文为记。
八、《人物》篇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是对县内社会有一定影响和贡献的已故人物;1990年在世的人物,均用简录和表记的形式,以出生年月先后排列;表记收录党政军县团级以上的干部,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革命烈士和流落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