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阿合奇县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坚持改革,努力创新,求真存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本志上限起于民国33年(1944)建县,下限止于1990年底。为便于了解历史,凡有可靠资料依据的,建县前的重大事件亦分别整理节选入志。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按编、章、节3个层次编排。志首设概述、大事记,以下按事分编,计27编,91章,334节,末为附录。有的章节内容较繁,为记述方便,使层次清晰,节下设目。
四、全志横排竖写,纵横结合,力求容纳更多资料,并尽量使各部类相互衔接,彼此呼应,以保持志书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五、本志按“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原则,充分运用现有资料,实事求是全面反映本县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重点记述社会主义吋代的发展变化,以休现志书的吋代特点。
六、本志人物编,为县志断限內对阿合奇县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已故人物立传,为健在的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各界代表人物立表。
七、本志每编缟首均设引言,从总休上介绍本编所述事业的全貌。有少数章节设有附记,辑录若干与本章节有关的、可作补充说明的文字。
八、本志所记地名、人名及记时,按规范要求书写:地名,概以《阿合奇县地名图志》标准地名书写,历史地名均括注今名对照。人名,少数民族人名原则上写全称,即本名缀以父名;个别历史人物和外籍人士无从调查者除外。纪吋,民国以前按朝代年号,以汉字书写,民国纪年以阿拉伯数字书写,均括注公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