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的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真实地记述兴山县的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服务。
二、本志断限,上起1840年,对于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和人物,旧志未著录的史料作了必要的追溯记述。下限断至1985年,对断限外个别重要史料收入附录。
三、本志体裁,采用篇章结构。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专志为主体。详近略远,选用大量照片和示意图,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
四、本志的篇目设置,按照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情况,突出地方特色,全书除概述、大事记、附录外、专志分31篇,共计129章。
五、本志文体,采用语体文记叙,寓观点于记事之中。概述有叙有议,大事记以时系事,勾勒提要。
六、志中数据,采用县统计局资料,县统计局没有的数据,以主管部门的年度报表数字为准。
七、地名和职官称谓,均按当时当地的正称为准。地名一律以《兴山县地名志》的规范地名书写。
八、计量单位,沿用事件发生时的通用计量,一般不作换算。必要的比较与换算采用夹注。
九、纪年方法晚清、民国沿用旧纪年,夹注公元年号;以1949年8月6日兴山解放日划分解放前与解放后;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分建国前和建国后。
十、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入传入表人物以卒年为序排列;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
十一、本志所采用的资料,来自省、地、县档案馆和县直各单位的专业志,以及采访的口碑资料。入志时均经过考订核实,重要的史料注明引自何处,一般的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