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载确山自然、社会的概貌,兼作历史追溯,分门别类编纂成书。
二、编纂釆用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卷首设概述,扼要反映全县轮廓;其次按事物分类列各专志;选輯史朴及诗文作附录,缀于志尾。
三、时间断限,上限为1840年,因事而异,有的专志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至1985年,少数专志根据需要记述至搁笔为止。
四、人物传以卒年月为序,生不立传。烈士英名录为县民政局所辑,其他名录为有关单位所辑。
五、时间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朝代年月与公历时间并列。为不过多隔断文句,亦有单列者。“解放后”系指1949年3月3日确山县解放之后新中国成立后”、“建国后”,均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
六、计量表述,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准。对以往的经济活动,未能逐一换算,凡未列公里、公斤等物量词者,均为旧制。
七、地名、政区、机关等称谓,一般按当时习惯称谓,必要时在括号内加注。
八、金额,1955年3月13日前通用的人民币已按回收比值换算为现行人民币者,不再加注。
九、各种资杵,大部分来自各单位撰写的专志,亦有录取档案、报刊、口碑者,为节省篇幅,多不注其出处。
十、各硕数据,皆使用县统计局公布的数宇。其中历年国民经济主要数字,有按不变价计算数与当年实绩数兼录者。
十一、县内竹沟,抗日战争初期,为中共中央中原局、河南省委所在地,新四军二师一部、四师和五师的基干部队,皆策源于此。为记述革命发履地来龙去脉,稍有涉及外地的笔墨。
十二、驻马店市及所属乡,与确山屡有分合。在记述上本应按现冇行政区划分。但因历史关系,有些事物在叙写时仍有藕断丝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