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辫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实客观地记述全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于一体。
二、本志通古合今,上限自设治起,对各项事物的记述尽量追本溯源,志其发端;下限至1995年,对有些连续性强,需述明原委的大事、要事,则越限至搁笔为止。
三、本志首设概述,总摄全志;次为大事记,勾勒脉络;之后平列专志48章,为全志主体;末缀杂录,以存本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献、资料。
四、本志人物,按史家通例,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对贡献大、影响面广的革命烈士和已作古的英雄模范、知名人士及清正官吏等立传,以本籍人为主,兼传客籍人。对个别反面人物亦予立传,以警世人,教育后人。对在各项事业中成绩卓著,或有某种建树的模范和先进人物,以及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采用以事系人或简表形式予以辑录
五、本志纪年,以历代政权更替为依据。民国之前,采用朝代、帝号纪年,并注以公历;民国之后用民国纪年,夹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釆用公元纪年。《志》中所述“解放后”,通指1949年10月20日通道和平解放以后。
六、本志称谓,历代行政区划、政府、职官等,均依当时的称谓;地名书写,凡记述历史沿革用古地名,括注今名,其余均用本县《地名录》公布的规范化、标准化地名。
七、本志数据,历代至民国均据历史资料原统计数。解放后,一般以县统计局布的为准,统计局所缺的,用部门核实后的数字入志。历年经济指标,除工农业产值注明按不变价计算的外,余均为现行价。计量单位,按照各个时期习惯和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记述。
八、本志资料源于馆燕档案、宗谱、专著及当事人、知情人口碑资料,均经印证鉴别,一般不注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