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载双峰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记事上溯不服;下限,一般断至1987年,大事记、建置、人物及个别事项有所下延。
三、本志以1987年双峰县行政区域为记载的空问范围。建县前某些事件虽不在境内,但关亲密切,也道当记载。
四、本志体戳,取逑、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前列概述,综逑县情统掇全志;次为大事记,勾勒脉络,纵贯古今;之后,按地理、经济、政治、人文设置专编,是志书的主体;人物,设传记、烈士录、当今人物录;照片集中,图衣随文;附录贴后,选录不便归类但又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五、本志各专鎘,一般以类亲事,糢排竖写,设編、章、节、目、层层相辖,但重要事物适当升格。全志共27编138章460节、子目未冠序数。
六、本志所记地名,双峰建县前,“双峰范围”称“境内”或“中里”,其他地名,古令一致的不再括注,不同的按1989年16个乡镇括注今名;建县后的地名未再括注。
七、本志记述双峰建县后的中共双峰县委会、双峰县人民政府、双峰县人民委员会、双峰县革命委员会、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双峰县委员会,一般分别简称为县委、县政府、县人委、县革委、县人大、县政协,必要时用全称。
八、本志纪年,新中国成立前,用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新中国成立后律用公元纪年。
九、本志记戟工农业总产值,用1980年不变价换算。计量单位,新中国建立前·釆用各个历史时期的计量单位;新中国建立后,则按1984年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换算,旧人民币值一律换算为新人民币值。
十、本志立传人物、以双峰籍人士为主,个別为客籍人士,均以卒年为序排列。生人不立传,除设“当今人物录”外,只“因事亲人”适当记入有关章节。
十一、本志资料来自各地档案資料,正史、旧志、家(族)谱、有关报章、刊物、专著·以及有关人士的回忆材料,均经考证鉴别,一般未交代出处。各项數据主要来自本县统计局,统计局未掌握的,采用主管单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