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福建省北部共有三府:延平、建宁和邵武。延平府(今南平市) 建于 1369 年,最高官员为知府,主要负责管理各县事务、传达朝廷法令、掌管刑事和征收税款。在明代官吏等级中,知府为四品官员,常参与地方志的刊行。地方志是对特定 时期地方事态的详细描述。由于这类书中包含很多深入详细的信息,因此成为研究历史、地理、地方经济、文化、语言和方言、名人传记以及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重 要史料。
这本书的主编纂者是延平知府易可久,他于 1565 年考中进士,并于万历(1573-1620 年)初期开始担任延平知府。还有另外四名编纂者参与编纂此书,分别是杨叔京、黎嘉芝、卢洋、姚应龙,他们都是易可久府中的官吏。此书另一个标题为——重修闽志采访书。天一阁将此作品重刊为一部34 卷的新版本,并例入它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