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廉江县志
作者: 廉江县志编辑委员会
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书籍完整性: 无篇前彩图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贯串古今,详今略古。上限一般始在民国元年(1912),对有些需溯派而又有资料的事物,则适当上溯;下限截止于1985年。
二、本志采用编、章、节结构。立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共7编,计50多章,200余节。
三、为便于读者阅读本志,较快了解本县概貌。故在本志篇首部分立概述”,简要介绍廉江的历史和理状。
四、原《石城县志的编纂,始于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止于民国20年,编修和重修共9部,最后一部史料只写至清末。今为不割断历史特选录旧志及有关报刊资料辑成《石城事略),殷于本志大事记之后
五、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廉则,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六、为避免重复,历次政治运动中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之中,不另立编章。
七、为便于溯本追源,综述始末,充分反映本县经济、文化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本志《经济编)和(文化编》各章之首均写上据示
八、本志采用白话文记述体,以文为主,辅以表、录、图和照片。
九、为了书写简便,中华民国简称为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面称为建国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简称为建国后。
十、历史纪年∶建国前,除记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权、军队和群众团体的活动用公元纪年外,其余均用旧纪年夹注公元纪年(同一节内,只在首次出现时夹注)为节省文字,故夹注内省去公元和年字;建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十一、政区及机关名称,均系当时名称,地名除历史名称夹注今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