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安新县志
作者 : 安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新华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0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县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以志为主。全书设29编,概述大事记置前,附录设于相关章节之后。
三、本志上限溯至有史可据,不作统一规定,下限至1996年,个别内容略有突破。
四、本志行文中除引用古籍外,一律使用规范的语体文。概述略有点评;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合的志体记述,纵贯古今;各分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但述而不作。
五、本志人物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入传人物选录对社会有突出建树或重大影响的本籍人士,兼载对安新有重大贡献的客籍人士,以卒年为序排列。只记事迹,不作评述。
六、历史组织机构、官职按原称;地名以标准地名为准,古地名括注今称;人名,直书其姓名;有些事物的名称,首次出现写全称,括注后用简称。
七、行文中出现“党”未指明何党派时,指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解放”指1945年8月29日安新解放。
八、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简称“新中国成立前”),采用中国传统纪年括注公元纪年;新中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年代”在未标明世纪时即为20世纪。
九、计量单位,1949年10月前历史资料,沿用当时的计量单位;1949年10月后计量单位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十、本志新中国成立后各种指标数字,均以统计部门的数字为准,个别统计部门没有的数字由主管部门提供。
十一、入志资料来源于国家、省、市、县档案资料和正史、旧志、口碑回忆及有关报章等,业经考证后载入,一般不注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