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门头沟区志
作者: 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书籍格式: PDF
出版时间: 2006
书籍清晰度: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全区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记述内容贯通古今,明古详今,重点记述新中国建立后,尤其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后的内容为重点。上限一般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断于1995年。
三、本志采用编、章、节、目结构,体裁分记、志、传、图、表、录等。按事分类时序写。
四、本志纪年,清代以前使用历史纪年,用汉字书写,插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后使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记述新中国建立前、后,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的简称。
五、本志计量单位,基本使用国务院于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历史上使用过的计量单位,尊重当时的情况,一般未经换算。
六、本志釆用的各类数字尽量以统计部门的数字为准,个别采用专业部门及有关史料提供的数字。
七、本志记述的政区及机构名称均系当时的名称。地名一般使用现行标准地名,必要时使用历史名称。文中使用的“全区”、“区域”、“境内”均指现门头沟区。
八、本志记述的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以区籍为主,兼收对本地区有较大贡献的客籍人士。
九、本志资料来源于历史档案和文献、公开发表的专著及区内外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十、本志中的数字、表格,凡涉及1949年至1951年的全区数,即表明为原北京市。
十六区与河北省宛平县的合计数;1952年至1957年的全区数,即表明为原京西矿区已剔除房山区部分之后的数。另外,由于这些数均体现了1958年至1995年现辖区的情况,故1949年至1957年的全区数,在表的标题上也冠以门头沟区。
十一、大事记中的“Δ”,即表明在同年同月发生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大事时,自第二件起则用△代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