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昌平县志
作者: 昌平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书籍格式: PDF
出版时间: 2007
书籍清晰度: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昌平县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地记述县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反映地区特色和时代特色。
二、县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体。
三、县志事物分类按社会分工安排结构,按类设编,除概述、大事记外,分设34编,每编下设章、节、目。
四、县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的发端本源,下限止于1995年。略古详今,立足当代。
五、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在世人物以事系人收入有关编章,立传人物以卒年为序。
六、机构组织、单位和会议名称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昌平县委员会”,简称“中共昌平县委”或“县委”,“昌平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等
七、县志纪年采用历史纪年和公元纪年并用,新中国建立以前采用历史纪年,加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和新中国建立后采用公元纪年。行文中农历年月日用汉字;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年代系指20世纪
八、计量单位采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即公制计量单位。历史曾使用过的计量单位如实记载,1955年3月以前使用的人民币均折换成新人民币值。
九、县志中使用“新中国建立”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旧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解放前、解放后”指1948年12月12日昌平县解放前后。
十、资料来源主要由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旧方志、档案、书报及社会调查等。统计资料以县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统计项目以外的资料为各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
十一、《昌平县志》记述地域范围以195年昌平县行政区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