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各方面的历史和现实,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为通志,纵贯古今,详今略古。上限起于事物发端,或有文字记载之时,下隈止于1990年;“志补”止于1994年。
三、本志横排竖写,以事分类,釆用编、章、节的编写体式。首设概述,大事记,中设22编,编后置附录,限外增“志补”。
四、本志文字记述以编年体为主,叙面不议,并辅以图、表、照片。
五、本志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传主为对社会有突出贡献本籍或客籍人物,兼收了个别反面人物,排列以卒年为序;在世人物,采取“以事系人”加以记述。
六、本志建国前采用历史纪年,同一纪年在文中连续出现时,括注第一次公元纪年;建国后采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数量表示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固定语汇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则用汉字。
八、本志地名均采用标准化地名,古地名括注今地名;对人直书其名,必要时名前冠以职务。
九、本志中“解放”,系指1945年9月2建国”系指1949年10月1日;“文革”系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系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中央委员会会体会。
十、本志资料主要来自省、市、县档案馆、图书馆、旧省志、府志、县志和有关单位反知情人口碑,数据主要以统计局资料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