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系统地记载本县自然、社会和人文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志综合古今史料,坚持实事求是、详今略古的原则,分卷、章、节、目撰写。断限上溯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讫公元1985年。当代人物表写到1992年,限外要事载于附录。
三、本志采用话体文、记述体,记、志、传、图、表、录并用,以志为主。
四、本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以前,一律采用历史纪年,夹注公元纪年。
五、本志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记述有影响的本籍人物。同时记述了个别有功绩、有影响的在本县任职的外籍人物。依人物卒年先后排列。
六、本志数据表达,包括年月日、分数、小数、百分比等一切数目字一律采用阿拉伯数码,除特殊者外,一般不采用汉字。
七、本志体例采用横排竖写,以时为经、以事为纬、分类记述,述而不议。
八、本志突破部门行政界限,按事物的性质归类,按事业、行业以类系事、以类分卷。
九、卒志数据,新中国成立前引用旧志和有关资料;新中国成立后一律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十、本志资料,大部分录用省、县档案资料和历代文献资料,一部分依据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所用资料都经反复调查核实,整理而成,一般不再注明出处。
十一、本县历史上版图几经变化,1949年前数据依当时实际情况面记,199年后数据依现在版图面记。难以分开者文中注明。
十二、本志计量标准新中国成立后统用公制:吨、公斤、公里、米等。此前用当时标准制记述。